第一個學期我們要做一個小組報告,報告主題圍繞現今香港的文化藝術,當中涉及學者阿多諾的某些理論。大家在討論「藝術」一詞上各持己見,後來我們又嘗試從有限的資料中分析阿多諾對「藝術」的看法,結果大家依然各執一詞,各人都認為自己是對的一方。其實,我們跟阿多諾也不過「結識」了一個多月。我想,如果那時候阿多諾就站在我們身後,聽到我們的討論,他一定會覺得非常可笑吧!

 

  誠然,在「某一刻」我們都認為自己很理解阿多諾,但其實我們誰都不了解他,而我們也不可以跟他當面對談以釐清某些理論和想法。一個理論的出現牽涉到理論與理論之間不同層面的、千絲萬縷的關係,所以,要透過語言或文字清晰而完整地闡述所想,實在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。而我們在有限的資源及極度匱乏的認知及推斷力下,要準確地為某些觀念作詮釋的工作,更是難上加難。

 

  既然語言和文字被視為傳達訊息和意念的最有效的工具,而人類的生活模式又注定不能脫離「交往」和「溝通」而存在,因此語言和文字的出現就成為了一個必然性。人要透過語言和文字來表達自己、傳遞訊息、交換意見,而這個過程其實建立在「表」(輸出者)與「達」(接收者)兩層關係上。輸出者與接收者各自站在一條線上的兩端,表述的一方藉著語言、文字、圖像、符號……等「輸出」意念,最終意念成功「達至」接收者的一方,「表達」和「溝通」的過程才告完成。可是,誰能確保表述者能將他要闡述的意念闡述得清楚、透徹而準確?而這意念在輸送的過程中,又能讓接收者清楚、透徹、準確地掌握?就文本來說,如果「詮釋」的最終目的是解釋意思和意義、為某些艱澀、隱晦、難解的詞彙或句子作注解,或將符號背後隱藏的意義作清晰解說,令讀者明白並掌握當中意思的話,那麼,在傳送意念的過程,如何被接收和解讀,就成了認識文本的一個很大的關鍵了。

 

  除了要「說得清」、「讀得懂」,研讀和詮釋的過程還需要在以下預設的條件中開展:首先,我們不是作者本人,無法「絕對地」了解作者的所思所想,故此也不能「絕對地」了解文本的所有含意,因此,詮釋者所解讀的,與作者意圖表達的意思存在一定程度的差距;第二,即使我們是作者本人,文本與作者的意念還是會存在差距,這是因為當意念化為文字的一瞬,文字就把意念凝固了,可在作者腦海中的意念卻是流動而不斷改變的,因此,化成了文字的意念,很可能已不再是作者要表達的東西;再者,意念是虛無、活潑而不斷演化的,可是,當意念經過重組和修葺,加上文字的安排和選用,作者原先要表達的意念在逐步「完整」的同時,也變得更「不完整」了。

 

  第三,語言和文字本身就是一個限制。我有這麼一個經驗:有一天我很不開心,友人問我為何悶悶不樂,於是我就說了兩個原因。這兩個原因是真有其事,卻都不足以解釋我那時候的狀態。那「一天」的不開心,其實是連月連日來所積累而成的,於是這兩個原因就成了「失實」的反映。再者,「不開心」是一種感受,而感受又是如此複雜而抽象,是怎樣說都說不清楚的,可語言和文字卻把一切都加了一個框,把無形的東西化為有形,鎖死了不停變幻的東西,也將無限的東西變得有限,於是,心中所想的,跟語言和文字所呈現出來的世界出現了一個很大的落差。這也是誤導。此外,文字的修辭原可讓事件更清晰細緻地呈現,可它同時也是模糊「真像」的原兇。修辭像女孩子面上的妝容,突出的部份真假難辨,看起來就是一個「謎」。這也是誤導。

 

  可是,如果這世上沒有絕對的客觀,而偏見的存在又一個必然的觀念(因為我們誰都不能脫離「我」而存在或思考,因此在詮釋過程中,所有解讀都盛載了讀者本人的主觀經驗和思緒方式),那麼,我們就只可以用「偏見」去詮釋文本,而別人也就以偏見去批判偏見者的偏見了。在重重偏見之間,真相彷彿離我們愈來愈遠了。可是,哪裡有真相?如果連作者本人都沒有十足把握把話說清楚的話。

 

  既然詮釋無法脫離以上各項預設而「單純」地進行,那麼詮釋的行為是否仍具作用和價值?

 

  我想,作者與讀者透過文本建立了一個超越主客的關係,正如朱光潛在<談美>所說:「一首詩的生命不是作者一個人所能維持住,也要讀者幫忙才行。讀者的想像與情感是生生不息的,一首詩的生命也是生生不息的,它並非是一成不變的。」與其說我們透過詮釋去了解一個作品,倒不如說,詮釋是一個自我完善的觀照的過程,在詮釋的過程中,讀者可以去反思自己的思想行為與價值觀。透過作品,作者與讀者產生互動,這互動為作品賦予了新的生命。因此,“My reading is My reading”,這是作者與讀者一同建構的另一個思想領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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